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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德国气候行动现状报告》

时间:2022-02-21 14:02

    2022年1月13日,德国联邦经济和气候保护部新任部长罗伯特·哈贝克(Robert Habeck)发布《德国气候行动现状报告》。

   一、关键信息:

    1. 联邦政府的气候政策面临着一项巨大的挑战:新出台的《气候保护法》要求,到2030年,减排速度须达到当前速度的近三倍。过去十年的排放量平均每年减少1500万吨,而到2030年,减排量每年须达到3600万至4100万吨。

    2. 迄今为止,所有部门采取的气候保护措施力度仍然不够。建筑部门2021年再次无法达成预定的部门减排目标。目前可以预见的是,其他一系列的部门都有可能无法实现2022年和2023年各自的气候保护目标。预测显示,如果不采取额外有效的气候保护措施,所有部门都将无法达成2030年目标,而且距离目标值差距甚远。 

    3. 能源产业的现有数据尤其令人担忧。2021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再次上升,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的增量创下近十年的新低。电网建设工作一再推迟,以往对2030年的电力需求估测整体上过低。面对以上种种情况,重中之重在于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占比,为发展道路扫清障碍,填平鸿沟。

    4. 我们所处的情况标志着《立即气候行动计划》工作的启动,新的联邦政府将启动所有必要的立法和政策制定程序,以便在2022年底前完成计划。尽管上述时间表雄心勃勃,但成效往往在数年之后才得以显现。

    5. 德国联邦经济和气候保护部(BMWK)在其主管的部分领域中已经着手这方面的工作。整个计划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拓展可再生能源使用范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重新调整产业政策方向,为的是最终实现气候中性的目标。此外,欧盟必须马上不遗余力地推进低碳发展“减碳55”(Fit for 55)的相关谈判。

    6. 调整发展路线,将全球变暖控制在1.5摄氏度内,该目标是德国国际气候、能源和经济政策的一项重要任务,也将是德国担任七国集团(G7)轮值主席国的核心议题之一。

    7. 良好的气候政策有助于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也旨在确保德国作为重要工业国的国际地位。世界上最重要的经济区都做出承诺,计划在本世纪中叶实现气候中性。与此同时,全球范围内的气候中性技术竞赛也已经吹响了号角。为了确保经济发展繁荣富足,德国必须走在前列,再次成为重要推动力。

    二、下一步工作

    本文的《德国气候行动现状》结果表明:采取气候保护行动十分必要且迫在眉睫。气候中性不仅建立在电力和热力的转型之上,交通、住建、发电、工业和农业等所有部门都必须积极参与投资和现代化的发展。这条发展路径也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绝佳的机会。由于德国在气候保护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本地企业和工程人才可以把握难得的机遇,及早开发其他国家同样所需要的脱碳技术、设施和工艺。因此,德国企业可以在这个过程中提高其国际竞争力。此外,对未来气候中性发展的大规模投资也将创造德国和欧盟新的增长点。这给了我们一个独一无二的契机,借气候政策转型发展建立一个成功的经济模式。我们必须把握机遇,立即行动。

    这份报告是联合执政协议商定的气候保护应急计划的开篇。气候保护应急计划旨在带领所有部门走上减排的正轨,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德国能够实现其气候目标。所有必要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将于2022年底制定完成。联邦政府将自始至终推动该计划的制定和执行,以确保计划取得最终取得成功。

    政府内阁应在年初决议通过首个一揽子计划,包含特别急需的法案和项目。我们计划在此之前完成所有部委对整个计划的协调和意见征询工作,以便随后与联邦州、协会和气候专家委员会商讨。

    对于年初无法完成的事项,最迟须在2022年夏天经过政府内阁审议通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通过的措施可以按照计划在2022年下半年实施生效。虽然时间紧迫,我们仍诚挚邀请所有相关协会以及各州和地方政府提出建议和倡议,积极参与气候保护应急计划的制定工作。即便面临潜在的巨大工作量,我们也觉得一切的付出和努力都是值得的!

    三、应急措施

    修订《可再生能源法》:德国《可再生能源法》将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到2030年应达到80%。为此,我们将增加招标数量。各项发电技术的发电量须逐步增长,并从一开始就设定雄心勃勃的目标。根据联合执政协议(680-750TWh)时间中值的总耗电量设定为715TWh。我们坚守普及可再生能源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也有利于公共安全。

    太阳能:引入太阳能加速发展一揽子计划旨在释放太阳能的潜力。太阳能加速发展一揽子计划包括大量旨在推动太阳能发展的单项措施,包括改善租户电力体系,提高招标门槛,为露天光电设施开放露天区域,同时兼顾环保标准。此外,新法律明确规定,所有适合的屋顶未来都应架设太阳能设备。对于新建商业建筑,利用太阳能是强制性规定,而对于新建私人建筑,太阳能应用也将成为常态规定。

    风能:我们将挖掘短期的土地潜力,用于发展陆上风电,借助《陆上风电法案》加速建设进程。我们将缩小旋转信标和气象雷达之间的强制距离,确保陆上风能扩容与军事利益更好兼容。这方面存在巨大的可用土地潜力。例如,无线电导航和旋转信标领域蕴藏着4至5GW的发电潜力。军事领域还可以提供3至4GW的发电潜力。《陆上风电法案》将规定保留全国2%的土地用于风能设施,协调风能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规划和审批程序。

    降低电价:我们正在努力使可再生电力电价更具竞争力。至关重要的是,可再生电力必须比化石燃料更便宜。这样热泵和电动汽车才会更具吸引力,同时才能推动部门间的能源综合利用。因此,从2023年起,我们将通过联邦预算承担《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附加费,从而降低消费者的电力成本。随着《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附加费的取消,我们把与特殊补偿规定相关的附加费(《热电联产法》和海上电网附加费)的征收转入独立的法律中,以便为产业支付其他附加费提供可靠和可规划的法律依据。 

    与工业部门签订气候保护协议:我们将为支持工业转型的“碳差价合约”奠定法律和财政基础。由于工业部门在研发有利于气候中性的工艺方法,才格外需要可靠的投融资政策。该措施将提前实现气候中性生产工艺的经济可行性,让企业更好预测成本。

    热力战略:热力部门也要积极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占比。到2030年,50%的热力生产须实现气候中性。鉴于能源效率是第二大发展支柱,我们将制定优化两大政策工具的新气候中性战略。建筑部门必须切实推动气候保护的举措,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的热力规划工作,同时积极致力于热网的脱碳和扩建。为此,我们将在国家援助法批准后立即设立联邦高效热网资助项目并增资。

    建筑标准和资助政策:我们正与联邦住房、城市发展和建设部一道,通过迅速修订《建筑能源法》,为建筑投资奠定可靠的规划基础,使新建建筑和建筑改造符合2045年气候中性与显著降低能源需求的目标。根据联合执政协议的规定,从2025年开始,运行所有新安装的采暖设备能源必须满足65%来自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由此防止不符合气候目标的不良投资。联邦高效建筑资助项目将快速做出调整,支持《建筑能源法》的新条款,到2025年通过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引导市场转型。

    氢能战略:通过措施调整来引导氢能技术的市场升级,使绿色氢能产量较先前规划增加一倍。为此,至今年年底我们还将修订《国家氢能战略》,并启动更多的资助计划。

    这只是项目规划中节选的第一部分。我们目前仍在研究有哪些进一步的措施可以尽快落实。其他部委和部门的措施也将被纳入应急计划,联邦政府内部将在未来几个月里紧密合作,积极磋商,完成该计划的制定工作。

    官方附件:germany-s-current-climate-action-stat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