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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欧洲绿色新政》

时间:2022-01-26 17:33

    2019年12月,新一届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绿色协议》(以下简称“绿色新政”),提出到2050年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碳中和,发出了强烈的绿色低碳转型信号,引起了世界各国高度关注。

    一、出台背景

    欧盟推出绿色新政的一个重要起因是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欧盟一直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倡导者、推动者和领导者。《巴黎协定》重申了全球2 ℃ 的温升控制目标, 同时提出向1 . 5 ℃ 温升目标努力。2018年10月,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 P C C)发布的《全球1.5℃温升特别报告》指出,将气温增幅控制在2 ℃ 并不能有效避免气候变化带来的最坏影响,而实现1.5℃温升目标需要更快的转型,2030年全球碳排放在当前基础上需下降约50%,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2019年9月,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全球气候峰会上呼吁各方为实现温升1.5℃目标而努力;2019年11月联合国环境署(U N E P)发布的《排放差距报告2019》指出,各国自主贡献目标与《巴黎协定》目标在2030年还存在150-320亿吨二氧化碳的差距。根据《巴黎协定》要求, 2020年各国需提交强化的自主贡献目标。欧盟选择在2020年前发布绿色新政,提出到2050年率先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也有展现气候行动全球领导力的意图。当然欧盟提出这一目标并不是贸然行动,而是有周密的计划和扎实的研究支撑。2018年11月欧盟发布的“给所有人一个清洁星球”的战略性长期愿景,旨在到2050年建成一个繁荣、现代、有竞争力和气候中性的经济体,为欧盟绿色新政的出台做了系统铺垫和全面支撑。

    欧盟绿色新政的落脚点是推动欧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5年联合国通过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在2015-2030年间以综合方式彻底解决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维度的发展问题,各国要尽快转向可持续发展道路。2019年欧洲环境署发布《欧洲环境状况与展望2020》报告指出,尽管欧洲环境治理在部分领域取得进展,但仍面临着自然资源保护总体呈恶化趋势、资源效率提高和循环经济遇到瓶颈、危险化学品减排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以及环境健康危害和社会脆弱性加重等环境挑战,如果不采取行动将无法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欧洲不可能仅仅通过促进经济增长和寻求利用环境和社会政策工具,实现其“在地球生态极限内生活得更好”的可持续发展愿景。可持续发展必须成为整个社会雄心勃勃、协调一致的政策行动的指导原则,需要所有领域和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并发挥公民、企业和社区的创造力。欧盟将环境和气候的全球挑战视为经济发展的机遇,致力于加强欧盟经济的绿色低碳竞争力。因此,欧盟绿色新政也是新形势下欧盟新的经济增长战略,是新一届欧盟委员会执政纲领的重要内容。

    二、政策要点

    欧盟绿色新政描绘了欧盟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长期愿景,也是一个行动计划,内容覆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战略目标、重点行动和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

    (一)战略目标

    欧盟绿色新政是欧盟的绿色发展战略,是欧盟的“世纪工程”, 致力于建设公平繁荣的社会、富有竞争力的现代经济,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经济增长与资源使用脱钩。为实现此战略目标,欧盟将以经济可持续转型为基础,广泛动员各方参与,引领全球绿色转型进程。

    “2050年实现碳中和”是欧盟绿色新政的核心目标。按计划, 欧盟议会已于2020年3月发布《欧洲气候法》草案,力图确立这一长期目标的法律地位,并提出欧盟委员会需在2020年9月给出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提高到比1990年下降50%-55%的可选方案。2021 年6月前,欧盟委员会将评估和修改能源效率指令、可再生能源指令、碳排放交易指令、目标分担法规、能源税指令、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法规等所有气候相关政策,确保所有政策都与新低碳目标保持一致。此外,欧盟还将对选定行业产品推出碳边境调节税。

    (二)重点行动

    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欧盟将实施“七大行动”:

    一是建设清洁、可负担、安全的能源体系。能源活动占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75%以上,能源系统进一步脱碳对于实现2030 年和2050年低碳目标至关重要。为此,欧盟提出将优先考虑能源效率,发展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电力系统,迅速淘汰煤炭并完成天然气部门脱碳。为在能源脱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能源价格可承受,欧盟将在遵循技术中性原则的基础上推进能源市场完全一体化、相互关联和数字化。欧盟将根据新的低碳目标评估各成员国能源和气候计划,有效整合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效等可持续方案,积极应对能源贫困,审查泛欧网络—能源法规,制定海上风能战略,将智能化要求融入能源发展战略,推动能源基础设施可持续转型。

    二是建设清洁循环的产业体系。欧盟的工业部门占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20%,而且发展方式过于“线性”——产品制造主要依靠新增材料消耗,循环回收的资源仅占12%。欧盟将制定新的工业发展战略,应对绿色化、数字化的双重挑战,促进包容性增长。与此同时,欧盟将实施新的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抓住国内外循环经济发展机遇,推动欧盟经济现代化,实施可持续产品倡议,重点关注纺织、建筑、电子和塑料等资源密集型行业,加快推动能源密集型工业部门实现产品循环和碳中和。此外,欧盟认为应停止将其废物出口到欧盟以外,因此将重新审议关于废物运输和非法出口的规定。

    三是推动建筑升级改造。欧洲建筑的能源消耗占总能耗的40%,很多建筑年代较长,目前年更新率只有0.4%-1.2%。为此, 欧盟提出建筑革新浪潮倡议,将建立开放平台供建筑拥有者、工程师、政府部门、能源服务商、金融机构等利益相关方聚合在一起,共同探讨为建筑部门进行创新融资的计划,在提升建筑能效的同时促进建筑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欧盟还将考虑将建筑领域的碳排放纳入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可行性。

    四是发展智能可持续交通系统。交通排放占欧盟碳排放的四分之一,实现2050年碳中和目标需要交通系统减排90%以上。为此,欧盟将实施可持续、智能化交通战略,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等高效运输方式,开发“出行即服务”的智能化解决方案,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加快部署公共充电站。此外,欧盟还将推动交通领域的财税政策改革,把环境健康成本反映到其市场价格之中;同时推动不同运输方式的可持续替代燃料生产供应的相关立法, 实施更严格的内燃机车辆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欧盟还考虑将海事部门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

    五是实施“农场到餐桌”的绿色农业战略。欧盟将建立安全、营养和高质量的可持续食品全球标准,实施“从农场到餐桌”战略, 在提高农产品品质的同时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一方面通过立法大幅减少化学杀虫剂、化肥、抗生素使用,要求40%以上共同农业政策预算和30%以上海洋渔业基金为气候变化行动作出贡献,另一方面推动农场到餐桌产业链中循环经济发展,在运输、储存、包装和食物垃圾等环节采取行动,减少食品加工和零售部门对环境的影响。此外, 欧盟将禁止进口不符合欧盟相关环境标准的食品。

    六是保护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欧盟将制定2030年生物多样性战略和森林新战略,提出解决生物多样性丧失问题和支持无砍伐森林价值链的措施,促进恢复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固碳能力。此外, 欧盟将发展蓝色经济,提出更可持续的海洋空间管理办法。

    七是创建零污染的环境。欧盟将制定可持续发展的化学品战略,实施水、空气和土壤零污染行动计划,修订大型工业设施污染的控制措施,以加快实现无毒的生态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主要从资金支持、国际合作、社会动员等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在资金机制方面,欧盟委员会预计实现目前的2030年气候与能源目标,每年需2600亿欧元的额外投资, 约占2 0 1 8 年GDP的1.5%。欧盟将整合其长期预算、欧洲投资银行、可持续欧洲投资计划等各类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比重。同时,成立公正转型基金,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众再就业能力,支持绿色发展相对落后地区转型。欧盟还将加强对成员国绿色援助的监管,要求成员国加快绿色税制改革,取消化石燃料补贴,将税收负担从劳动力转移至污染实体。最后,将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将环境和气候风险纳入金融系统,建立绿色债券标准,开展标准化自然资本核算,以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绿色转型。

    在国际合作方面,欧盟强调全球应携手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等挑战,欧盟将树立绿色发展的全球榜样,依托后续外交、贸易、发展援助等政策,带动其他国家采取行动。欧盟将坚定支持《巴黎协定》并在此框架下与所有伙伴展开紧密合作,同时借助中欧特别峰会等领导人会晤机遇,加强中欧以及与其他国家的双边联系。全球贸易也是欧盟关注重点,将把遵守《巴黎协定》作为开展全面贸易合作的核心要素,鼓励贸易伙伴制定与欧盟水平相似的目标。为动员全球投资者,欧盟还将率先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全球可持续发展。

    在社会动员方面,欧盟强调公众和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承诺,是成功实现欧盟绿色新政目标的重中之重,将制定出台《欧洲气候公约》,通过信息共享、自由讨论、能力建设等方式提高公众和利益相关者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此外,欧盟及其成员国将确保其规划与欧盟绿色新政要求一致,并促使欧盟、各成员国和国际社会一道应对环境犯罪。

附件:《欧洲绿色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