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关注登录

扫码关注后,自动登录

绑定手机号

提交
首页
国内
国际

【区域市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本市碳排放交易企业开展2021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17 16:34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本市碳排放交易企业开展2021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市碳排放管理工作的安排,我局已确定了承担2021年度碳排放核查任务的相关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核查机构,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核查机构将于近日赴现场开展核查,请各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安排专人负责此次核查的协调和联系工作,加强与核查机构的沟通协调。

    二、请提供一定的场地和复印、打印等办公条件,并提前准备好与碳排放相关的台账、凭证等材料(材料具体要求由各核查机构明确)。

    三、请对核查人员的核查行为实施监督。若发现核查人员在核查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请及时反馈至我局。(纪律监督电话:62123126)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  林立

    电话:23115641

    附件: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核查任务分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

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核查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