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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山东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地生态系统(试行)》

时间:2023-01-17 13:51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地生态系统(试行)》的通知
鲁环字〔2022〕182 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地生态系统(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与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的衔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馈沟通。试行期间,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联系人:孙国新,陈鹏鹏

    联系电话:0531-51799117,51798138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山东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地生态系统(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