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双碳)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3-01-17 10:56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双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自贸发〔2022〕14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建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的批复》(津自贸函〔2022〕1号)要求,现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双碳)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双碳)组织落实,确保试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请各事权部门积极主动支持。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双碳)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建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的批复》(津自贸函〔2022〕1号)要求,坚持“创新引领,应用先行,安全并重”的原则,推动“双碳”领域改革创新,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试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聚焦“双碳目标”,结合产业实际需求和地区发展特点,围绕绿色低碳金融体系建设,强化制度创新,提升综合性、多样化服务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绿色转型。
二、建设目标
聚焦新型碳资产交易、绿色金融、碳普惠等领域,以促进环境权益交易为主线,同步推进绿色融资供需对接、标准体系开发和应用、人才储备和成果转化机制建设,打造市场化、国际化、全能化的“双碳”综合创新平台,力争在三年内逐步建成技术完善、机制创新、有效激励、生态友好的双碳创新示范基地,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制度创新
1. 积极争取双碳领域先行先试,发展绿色金融、碳交易、碳资产开发等领域的创新。
2. 完善ESG评价体系。开展行业ESG评价指标体系开发,推进《企业ESG评价指南》的使用及普及。对自贸试验区内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进行ESG指标评价及指数开发,引导更多资本投向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形成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3. 探索开展新型自愿碳减排品种交易。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绿色权益开发,支持开展国际绿证等新型自愿碳减排品种的场外协议交易,支持合规、稳妥推进相关品种场内交易探索。
4. 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搭建自贸试验区用能权注册登记及交易系统,依托重点用能企业,对用能权指标的发放、持有、转让、注销、结转等进行统一管理,开展交易业务,建成要素明晰、制度健全、交易规范、监管严格、运行良好的用能权交易市场。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相关工作。
5. 探索天津自愿核证减排额开发。以林业、分布式光伏资源等为应用场景推动能源生态价值开发,支持在合规前提下开展试点交易、拓展碳资产变现能力。
6. 探索打造全国领先的负碳管理体系。推进自然碳汇(林业、草地、海洋、湿地等)资源开发核定标准、CCUS减碳标准的研发制定。打造负碳统一管理系统,开展负碳项目登记、注册、签发、交易、注销,实现碳中和信息公示。
(二)推进联动创新
7. 加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与自贸试验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联动,协同相关市级部门,推动各方参与双碳改革试点。
8. 推动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与相关智库、协会、战略中心等机构、平台建立合作,推动设立双碳人才发展研究院,强化合作,协同开展前瞻性政策研究。
9. 搭建碳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支持绿色项目、绿色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推动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挂牌融资发展;联动自贸试验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进行平台搭建,达到线上评级、线上融资、项目库管理效果,引入区块链技术,将绿色资产上链,实现降本、增信、穿透式监管,提升投、融资效率。
10. 搭建碳普惠创新应用平台。联动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东疆)片区,以数字货运碳普惠为应用场景进行试点,建设数字货运碳普惠平台,开发相关标准规范与碳减排方法学,形成线上交易。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推进
由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局牵头,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人行天津分行共同成立建设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对基地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支持指导和研究推动。建立协调推进和日常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重大问题可提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议。
(二)建立协调机制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负责组织成立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专班,进一步完善联动创新示范基地的相关配套制度,整合用好各主体专业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试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三)加强复制推广
根据试点推进情况,适时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试点成效和风险进行全面系统评估,总结形成经验案例,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
(四)完善保障机制
支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制定促进双碳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推动建立新型人才引进机制,培育双碳综合创新生态。
(五)强化风险管控
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依托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局日常监督管理,引入业务数据监管机制,制定应急方案,发生异常情况,将立即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